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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任

历史官职

选任怎么写好看:

选任历史词典解释

民国时期由选举产生的官员,称为选任。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作为国家元首的大总统,均由选举产生。6*6*政府规定公务员有的是选举的,有的是任命的,在“训政”时期,由国6*6*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的有国民政府主席,员额一人;国民政府委员、员额二十四人至三十六人;五院院长、副院长,共十人。选任官不须经过任命程序,即可就职。

词语分解:

  • 选任的解释 按公意或按政府行政程序选定一次成功的要求选任人员的请愿,把候选人的名字列在了初选的选票上
  • 选的字典解释 选 (選) xuǎn 挑拣,择:选择
  • 任的字典解释 任 rèn 相信,信赖:信任

历史官职推荐:检授御史

官名。北魏世宗初颁行职令,列第九品上阶。通典·职官二十“后魏官品”条作“检校御史”,参见该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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