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首页 >> 历史词典 >> 历史知识 >>军需则例_军需则例介绍_军需则例历史知识_军需则例历史词典

军需则例

历史知识

军需则例怎么写好看:

军需则例怎么写好看

军需则例历史词典解释

书名。清阿桂和珅等编纂。十五卷。书前有乾隆四十一年(1776)、四十九年、五十年关于《军需则例》的奏章。乾隆五十年由户、兵、工部官员据战争军需条款统归划一,纂辑而成。由乾隆帝钦定颁发。有《钦定户部军需则例》、《钦定兵部军需则例》、《钦定工部军需则例》三部分。《钦定工部军需则例》涉及制造火药、火箭、雷弹、弓弩刀箭、桥梁、渡船等武器装备的甲料标准、工序及经费等,具有军工科技史料价值。有乾隆五十三年刊本。

词语分解:

  • 军需的解释 1 ∶军队所需的给养、被服、装具、日用品等物资的统称;泛指军队作战、训练和生活上所需的物资和器材2 ∶军队的旧职务名,办理军需业务的人员
  • 则例的解释 依据法令或成案作为定例此事无须再商,请照则例裁处

历史知识推荐:沙营长官司

土司名。原为顶营长官司,治在永宁州今贵州关岭永宁南一百五十里处,后徙州北七十里,析置沙营长官司。明洪武四年1371阿光或作沙光、沙先,本寨人归附,任寨长有功,三十年升授本司正长官。九传至沙裕先,于清

关注微信公众号:词典网,查询回复:军需则例历史

0
纠错

精彩推荐:

词典网微信公众号
词典网微信公众号
词典网app
下载词典网APP
用手机扫一扫
手机版 历史知识 军需则例 词典网 www.CiDianWang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