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首页 >> 历史词典 >> 历史知识 >>内港江河行船免碰及救护赔偿审断专章_内港江河行船免碰及救护赔偿审断专章介绍_内港江河行船免碰及救护赔偿审断专章历史知识_内港江河行船免碰及救护赔偿审断专章历史词典

内港江河行船免碰及救护赔偿审断专章

历史知识

内港江河行船免碰及救护赔偿审断专章历史词典解释

列强与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。光绪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(1880.1.8)签于北京。包括行船、停船、救护、赔偿、审断五项,其中审断款项中规定:在中国水域外国船只相互碰撞,全由外国官员审断;如中外船只碰撞,则须由中外官员“会审”。

词语分解:

  • 内港的解释 与外港相对而言,港口距海较远之部分。内港一般具有附加的防护体,常为主要停泊处

历史知识推荐:大惕隐司

见“大内惕隐司”。

关注微信公众号:词典网,查询回复:内港江河行船免碰及救护赔偿审断专章历史

0
纠错

精彩推荐:

词典网微信公众号
词典网微信公众号
词典网app
下载词典网APP
用手机扫一扫
手机版 历史知识 内港江河行船免碰及救护赔偿审断专章 词典网 www.CiDianWang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