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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知太史院事

历史官职

同知太史院事历史词典解释

官名。元置,为太史院的副长官,秩正三品,员额二人。

词语分解:

  • 同知的解释 1.共知。庄子·知北游:“不形之形,形之不形,是人之所同知也。”2.犹参佐。北齐书·高隆之传:“仪同三司 崔孝芬 以结婚姻不果,太府卿 任集 同知营构,颇相乖异, 瀛州 刺史 元晏 请託不遂,前后构成其罪,并诛害之。”3.官名。称副职。 宋 代中央有同知阁门事、同知枢密院事,府州军亦有同知府事、同知州军事。 元 明 因之。 清 代唯府州及盐运使置同知,府同知即以同知为官称,州同知称州同,盐同知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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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朝称诸侯大国卿爵一级的使臣。周礼·秋官·大行人: “掌大宾之礼,及大客之仪。”郑玄注: “大客,谓其孤卿。”秋官· 小行人: “凡四方之使者,大客则摈,小客则受其币而听其辞。”贾公彦疏: “此大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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