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首页 >> 历史词典 >> 历史官职 >>京师警察厅_京师警察厅介绍_京师警察厅什么官_京师警察厅历史官职

京师警察厅

历史官职

京师警察厅历史词典解释

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京师警察机关仍沿清末旧制,设内城总厅,由厅丞主管。次年一月八日公布《划一现行京师警察厅组织令》,改设京师警察厅,设总监一人为长官,由内务总长呈请简任;厅内分设总务、行政、法、生四处,各设三科。总务处掌机要、收发、保存文书、记录、职员进退,典印信、统计、会计、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处等事项。行政处掌保安、正俗、外交、交通、户籍、警卫、营业、建筑等事项。司法处掌刑事、侦查、违警处分等事项。卫生处掌道路沟渠的清洁、保健防疫、医术化验等事项。城郊地方共分二十八区,各设区署。主要职员有勤务督察长四至六人,处长四人,消防督察长一人,警察队长四至六人,秘书二人。各处设警正三人,警佐八至十二人。各区署设署长一人。直辖保安警察队(步队六,马队一),侦缉队等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八月二十九日公布《京师警察厅官制》,增设消防处,处内分设二科,主管消防队的编练,消防员弁的配备、调遣与考绩奖惩,消防区域和消防机关的设置与废止,消防器械的保存管理和地利水利的调查等。主要职员添设都尉九人,技正二人,技士四人;其他人员员额略有增加。各处处长由都尉充任,各科科长由警正或技正充任。民国十二年(公元1923年)以后增设勤务督察处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,6*6*政府改北京为北平,将京师警察厅改称北平市6*安局,隶属于北平市政府。

词语分解:

  • 京师的解释 帝王的都城自京师来。——唐· 柳宗元柳河东集元济诣京师。——资治通鉴·唐纪赴举京师。——宋· 胡仔苕溪渔隐丛话自京师乘风雪。——清· 姚鼐登泰山记

历史官职推荐:速古儿赤

蒙、元怯薛执事名。掌内府尚供衣服。

关注微信公众号:词典网,查询回复:京师警察厅历史

0
纠错

精彩推荐:

词典网微信公众号
词典网微信公众号
词典网app
下载词典网APP
用手机扫一扫
手机版 历史官职 京师警察厅 词典网 www.CiDianWang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