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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录参军事

历史官职

司录参军事历史词典解释
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京兆府录事参军事置。其后西都、东都、北都三都及凤翔、成都、河中、江陵、兴元、兴德六府并置,各二员,正七品上。掌符印,参议府政得失。宋朝诸府置,掌府衙庶务,户婚诉讼,通书六曹案牒。带京朝官、选人、三班使臣等阶官或试衔者任职,则称“知录”。徽宗大观二年(1108)一度改签书判官厅公事参军,高宗建炎元年(1127)复旧。

词语分解:

  • 军事的解释 与军队或战争有关的事情晓畅军事。——诸葛亮出师表军事演习

历史官职推荐:直隶厅

参见“厅”。 地方行政单位名。清代在新开发的地区设厅,其长官称同知或通判,有的属府,有的直属于省,直属省的厅,称直隶厅。直隶厅除奉天凤凰、四川叙永外,皆无属县,而直隶州有属县。参看清朝续文献通考·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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