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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直官

历史官职

法直官怎么写好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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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直官历史词典解释

官名。①唐朝亦称府院法直官,为节度使或副大使知节度事属官,置一人。②宋朝刑部置,掌抄录各地旬奏大辟人数,检查旬奏情况。③宋朝大理寺置,二员,掌检选律条,以供断狱,以幕府、州县官充。


官名。宋制大理寺与刑部都设法直官。大理寺法直官员额二人,掌检选法律以供刑,以幕府、州县官充任。若以京官任之,则称为检法官。刑部法直官掌记录各地奏报死刑人数,检查执行情况。

词语分解:

历史官职推荐:辅吴将军
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三国志·张昭传:“孙权既称尊号,昭以老病,上还官位及所统领。更拜辅吴将军,班亚三司,改封娄侯,食邑万户。” 杂号将军名,三国吴置。三国志·吴书·张昭传:“权既称尊号,昭以老病,上还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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