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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定长官司

历史知识

平定长官司历史词典解释

土司名。明洪武二十二年(1389)置,属平越。弘治七年(1494),改属麻哈州。清顺治十五年(1658)归附。长官吴姓。治今贵州麻江县东南平定,管平定、鸡东等七十三寨。居民有苗族、布依族。

词语分解:

  • 平定的解释 1 ∶平稳安定他的情绪逐渐平定下来2 ∶平息平定叛乱3 ∶评议审定
  • 官司的解释 1 ∶诉讼打官司一到任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。——红楼梦2 ∶旧指官府后来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钱财,被捉住了,要送官司问罪。——水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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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西汉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封王弃之为新市侯于此。元光四年前131改为县。属中山国。治今河北正定县东北新城铺。三国魏废。西晋复置。隋大业初废入九门县。义宁元年617复置。属九门郡。唐武德五年622废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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