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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籍

历史知识

附籍怎么写好看:

附籍历史词典解释

①指因故寓居外地而著籍于当地。唐代对流落他乡民户,愿在该地登记户口者,政府给予奖励。明代凡官吏家属离籍千里,可在当地著籍。清代凡官民身故,子在外省有田土,准许附籍。在清代文献中,有时与入籍通用。②清代指将户口开报入册。清制,户以一家为户,包括家长、家族及奴婢,不得一家析数户或数家合一户。清律定民人出生不编入户籍,年四岁方入册。入册时要察其祖籍与寄籍,辨明其宗系,区分其良贱。要审查、记载男女老幼年龄废疾,查其有无田粮之赋和差徭之役。雍正以后之户籍,依保甲法,不问田粮差徭。凡户不入册及隐漏成丁人员均依律治罪。

词语分解:

  • 附籍的解释 附入本地户籍的外地人。周书·武帝纪下:“良人没为奴婢者:并宜放免。所在附籍,一同民伍。”亦指外地之民附入本地户籍。明史·广西土司传三·琼州:“ 琼山县 东洋都 民 周孔洙 招諭 包黎 等村 黎 人 王观巧 等二百三十户,愿附籍为民。”
  • 附的字典解释 附 fù 另外加上,随带着:附体
  • 籍的字典解释 籍 jí 书,书册:古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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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诸冶西道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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